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6-19
晋中市委党校 史江鹏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下简称基层执法队伍)的组建是伴随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下简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运而生的基层执法队伍,是在原有七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外,对更多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在基层的重新配置。与七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比,这类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行政执法权限的纵向配置,执法范围与对象向一线下沉,执法层级减少,执法专业领域界限模糊,其综合性进一步加强,目的是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022年10月,山西省政府将11个领域的55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给127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将我市灵石县、左权县作为推进此项改革的试点地区。晋中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此开启,我市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当前,我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规范建设,聚焦业务培训、法律咨询、案卷评查、联合执法,全方位发力,以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为目标,从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装备等问题入手,已初步打造了一支便民高效的基层执法队伍。
执法人员配备到位。全市118个乡镇(街道)按照“小乡镇(街道)不少于6人”“大乡镇(街道)不少于10人”的标准,已全部配齐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占队伍总人数90%以上,基本可以实现执法人员要素保障。执法权限合理明晰,出台《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市)因地制宜差异化向乡镇(街道)依法赋权,依法有序完成省定55项执法事项赋权工作。
执法设备设施逐步落实。各县(区、市)均从财政经费中单列了专项经费,配备210多台执法车辆和1030多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大部分乡镇(街道)已按规定设立“五室一库”(办公室、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接待室、物品管理库),探索建立了“1+N”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平台,个别县构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基层治理指挥调度平台。
制度保障逐步完善。我市目前已经出台10余项规范性文件来指导此项改革的各个方面,包括我省首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提升行动规划——《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划(2023-2025年)》;我省首个以基层行政执法为内容的地方政府规章——《晋中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定》;编撰《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作为县乡制定相关文件、开展专项培训、规范日常执法的“工具书”;印发《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指引》,明确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制定《晋中市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办法》,形成沟通顺畅、协作有力的县乡协调协作衔接机制;下发《晋中市乡镇(街道)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索引》《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意见办法,打造“教科书式”基层行政执法模式。
上述一系列举措有效助力了基层执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运作,为乡镇(街道)构建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